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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藥品注冊受理、資料接收及咨詢等業務有關事宜的通知

2020-03-2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爲全面落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擴散渠道,切實保障申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局防控疫情工作決策部署和北京市有關防控安排,我中心拟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的藥品注冊受理、資料接收和咨詢等業務工作予以調整。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運用“申請人之窗”平台
自2020年2月3日起,對于已開通“申請人之窗”賬号的申請人,可按照相關要求通過“申請人之窗”平台提交各類電子資料。
二、調整資料接收和送達方式
自2020年2月3日起,我中心一層資料接收室暫停現場簽收業務,暫停現場接收申報資料、補正資料和補充資料等各類資料,暫停現場送達行政許可受理文書及相關注冊申報資料等業務,統一調整爲郵寄方式接收和送達。
三、調整咨詢業務開展方式
自2020年2月3日起,我中心暫停現場咨詢業務。爲滿足申請人業務咨詢需求,廣泛開展網絡咨詢和電話咨詢。同時,爲便于申請人,增加電話咨詢時間,調整爲每周一至周五全天。  
申請人可登錄藥審中心網站(https://www.cde.org.cn/),通過“申請人之窗—一般性技術問題咨詢平台”申請網上咨詢,我中心将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15個工作日内完成網上咨詢意見的回複工作。同時,增加電話咨詢時間。受理咨詢電話爲010-85242306,咨詢時間爲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技術咨詢電話爲010-85243528,咨詢時間爲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疫情期間,如有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特殊産品的申報,申請人可随時與我中心聯系。

以上業務恢複正常安排的時間視國家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另行通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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